近日,海南證監局披露了《關于對招商證券股份有限公司海口招商局大廈證券營業部采取出具警示函措施的決定》的公告。
公告顯示,招商證券海口招商局大廈證券營業部在2020年8月至2022年12月期間,有員工通過個人微信向客戶提供開通科創板、港股通業務的知識測試答案的違規事項,違反了《證券期貨投資者適當性管理辦法》等相關規定。對此,海南證監局決定對該營業部采取出具警示函的行政監督管理措施,并記入資本市場誠信檔案數據庫。
今年2月份,深圳證監局也公布關于對招商證券深圳南山南油大道證券營業部采取出具警示函措施的決定。經查,深圳證監局發現營業部存在以下問題:一是部分從業人員于2021年至2022年間私下委托他人進行客戶招攬;二是未能及時妥善處理投資者投訴和糾紛。